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14學年度車輛通行證申請公告

發佈單位 : 事務組 發佈者 : 黃弘碩約用辦事員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14學年度車輛通行證申請公告

一、申請對象:

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115年7月31日)本校教職員工(含兼任)、校友、符合申請資格之設籍埔里、魚池、國姓、仁愛四鄉鎮居民及往來廠商之車輛通行證,自8月1日起開放申請;學生通行證相關訊息另於學務處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網頁公布(https://assistance.ncnu.edu.tw/p/412-1079-1283.php

 

二、繳費及發證:

本校教職員工、校友、四鄉鎮居民及廠商:
1.汽車每輛收費新臺幣800元,機車每輛收費新臺幣300元,貨車(不包含客貨車)不收費。
2.本校教職員工請先至繳費機(設置於行政大樓及圖書館)繳費。續辦者請持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組憑辦發證;新申辦者請個別填妥申請表(附件1),並檢附繳費收據、職員證、行照及駕照(正本或影本皆可,查驗後即退還)至事務組憑辦發證。
3.本校教職員工,若為同一人且同一車號續辦,建議系所或單位可彙整填妥「教職員工通行證續辦名冊」(附件2)並檢附繳費收據(無須附行照駕照),送交總務處事務組憑辦發證。
4.校外人員請填申請表(附件3、4)並檢附駕照及行照逕至總務處事務組繳費及發證。

 

三、通行方式:

本校自114學年起,汽、機車通行證皆採輸入車號,以車牌辨識感應方式通行。

 

四、校內緩衝期:

本校教職員工(含兼任)、學生舊有113學年度通行證,可繼續使用至緩衝期限114年9月30日止,仍建議儘早申請。

 

五、聯絡窗口:

總務處事務組承辦人黃先生,校內分機2455。

 

附件1:車輛通行證申請書-教職員工
附件2:車輛通行證申請書-四鄉鎮居民及校友
附件3:車輛通行證申請書-廠商
附件4:教職員工通行證續辦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