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發佈單位 : 事務組 發佈者 : 黃弘碩約用辦事員

交通部公路局『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開徵金額、徵收區間及繳費方式皆維持不變,徵收期間仍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請車主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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