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總務處經管教師研究室分配要點」(以下簡稱「分配要點」)辦理。
二、依據分配要點第2點規定,本案供無所屬學院大樓之學院系所(含教學中心)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申請分配使用研究室。
三、本次總務處管理之教師研究室空出待配計有4間,位置如下:
(一)教育學院A404-1。
(二)教育學院A404-2。
(三)綜合教學大樓B410。
(四)管理學院5018。
四、請依欲申請之教師研究室填寫本書函附件相對應之教師研究室借用申請表,亦可至「總務處經管組網頁/表單下載/教師研究室/總務處經管教師研究申請表」下載;申請表內之文字請申請人詳閱,並請於115年9月1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校總務處經營管理組。
五、研究室將依分配要點第3、4點之規定以積點高低計算,並依志願排序分配,分配結果將另行通知申請之教師;如有積點相同及志願排序分配後研究室相同之情形,將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如有疑問請電洽總務處經管組聯絡人:郭文彥組員(聯絡分機:2443)、曾敬泰組長(聯絡分機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