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財產保管人(使用人)要負什麼責任?
財產保管人(使用人)在單位中為實際使用財產者,對財產負實際保管責任,應隨時查對其數量,並注意其使用狀況及養護情形。每年並應配合辦理財產盤點。
專任助理、行政雇員、工讀生及部分工時兼職人員等,不得擔任財產保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