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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補助、育嬰留職停薪說明

發佈單位 : 事務組 發佈者 : 陳永泓辦事員

生育補助應備文件:

  • 生育給付申請書
  • 存摺影本(浮貼於申請書上)
  •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請領資格

  1.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2.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上述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育嬰留職停薪應備文件:

  • 經首長核准育嬰留職停薪之簽。
  • 生育給付申請書。(已申請過免付)
  • 勞保-(擇一填寫)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投保申請書(尚未申請津貼,請留意「同意繼續投保」欄位,未勾選者將由勞保局逕為退保)

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已申請過津貼,如:延長申請或再次申請留職停薪)

  • 健保-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表
  • 存摺影本(浮貼於申請書上)
  • 嬰幼兒及父母戶籍資料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

生育給付說明(勞保局)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說明(勞保局)

→生育給付常見問答(勞保局)

線上申請戶籍謄本(戶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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