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補助應備文件:
- 生育給付申請書
- 存摺影本(浮貼於申請書上)
-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請領資格
-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上述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育嬰留職停薪應備文件:
- 經首長核准育嬰留職停薪之簽。
- 生育給付申請書。(已申請過免付)
- 勞保-(擇一填寫)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投保申請書(尚未申請津貼,請留意「同意繼續投保」欄位,未勾選者將由勞保局逕為退保)
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已申請過津貼,如:延長申請或再次申請留職停薪)
- 健保-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表
- 存摺影本(浮貼於申請書上)
- 嬰幼兒及父母戶籍資料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
→生育給付說明(勞保局)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說明(勞保局)
→生育給付常見問答(勞保局)
→線上申請戶籍謄本(戶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