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工程規劃
1. 提報工程構想書向主管機關爭取經費。
2. 評選規劃設計單位或建築師。
3. 檢討規劃設計內容。
4. 後續工程招標事宜。
在建工程
1. 年度預算之執行以及辦理招標作業。
2. 工程分配預算之推動及驗收作業。
3. 督導及辦理工程查驗、試驗、計價、爭議處理等業務。
4. 臨時交辦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
建築物維修
1. 各建築物電梯維護。
2. 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設備安全檢查。
3. 冰水主機空調設備維護保養。
4. 高壓電設備年度定期檢查。
5. 研究生宿舍及體健中心熱水鍋爐維護。
6. 各項公共設施維護修繕。
7. 維修工作之招標採購、驗收、核銷等作業。
8. 工程保固責任之通知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