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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簡介

新興工程規劃

1.      提報工程構想書向主管機關爭取經費。

2.      確定成案後,評選規劃設計單位或建築師。

3.      檢討規劃設計目標之內容。

4.      提報目標所需經費及規劃設計陳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

5.      規劃設計核定後,辦理後續招標事宜。

 

在建工程之督導

1.      年度預算之執行以及辦理招標作業。

2.      工程分配預算之推動及驗收作業。

3.      督導及辦理工程查驗、試驗、計價、爭議處理等業務。

4.      臨時交辦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

 

建築物維修

1.      各棟建築物電梯維護。

2.      各棟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設備安全檢查。

3.      冰水主機空調設備維護保養。

4.      高壓電設備年度定期檢查。

5.      研究生宿舍及體健中心熱水鍋爐維護。

6.      房屋建築、校園供電、給水設備、空調、電梯、道路、路燈等各項公共設施等維護修繕、零件換新、耗材補充等或處理各項零星緊急事項。

7.      維修工作之招標採購、驗收、核銷等作業。

8.      工程保固責任之通知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