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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公務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申請流程

發佈單位 : 事務組 發佈者 : 黃弘碩約用辦事員

依交通部公路局規定,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於111年11月30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
請校內各單位,若有公務使用需求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請儘速投保強制險,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
申請流程參考範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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