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交通部公路局規定,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於111年11月30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 請校內各單位,若有公務使用需求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請儘速投保強制險,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 申請流程參考範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