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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櫻花季期間採人工收取停車費公告

發佈單位 : 事務組 發佈者 : 黃弘碩約用辦事員

本校於114年櫻花季期間,
為避免車輛因等待繳費而造成交通阻塞,
假日期間改為人工收費:

一般小客車每輛收取新臺幣200元整,
遊覽車及大客車每輛收取新臺幣1000元整

費用於入校時由收費人員收取並開立發票,
當日憑發票可多次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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