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本校車輛管理辦法及臨時停車管理要點辦理。
- 請於活動開始前三天提出申請,並附相關佐證資料。
- 本表核定後,申請單位再持本表,至總務處事務組領取優惠券並簽收。
- 申請單位除將停車優惠券提供來賓外,並請提醒來賓當日離開學校時,務必先至校門口繳費機,輸入車號並掃描優惠券上QR code折抵費用後再離開校園。
- 每張停車優惠券限用乙次,若有濫用之情事,則同單位該學年之申請不予受理。
- 優惠券上有使用期限,逾期無法使用。
- 專案簽准者,若簽准公文上已註明日期及停車優惠券數量,可憑簽准公文直接至事務組領取優惠券,無須再填寫本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