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於預定拍攝日至少3個工作天前(不含假日)依申請表說明提出申請,可免收臨時停車費新臺幣800元,亦免收場地費。 2.申請人需檢附可證明為本校校友之證件(如校友證、畢業證書),若書面申請應檢附證件影印本,以電子郵件申請應提供證件掃描或照相檔。